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梁银妍)北京证监局6月28日发布消息称,北京证监局制定了《北京辖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(试行)》(下称《方案》),并选取了20家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首批试点机构,试点机构名单仅限北京证监局日常监管使用。
2. 资金规划:在进行期货交易时,应该事先制定一个详细的资金规划。这包括确定自己的投资目标、风险承受能力、资金分配比例等。根据资金规划,可以确定每个交易的资金量,以及每个交易的风险限制。
北京证监局表示,该试点主要基于四个原则开展:
一是,试点工作为北京证监局落实风险防范化解“四早”要求,自主探索开展的试点机制,试点机构名单仅限于北京证监局日常监管使用。
二是,首批试点机构选取标准为管理规模较大、涉及投资者较多的证券类私募机构。
三是,《方案》前期已向试点机构充分征求意见并获得试点机构的认可,以及时掌握机构信息、畅通监管与市场沟通为目标。
四是,通过试点工作及时传导监管要求,听取市场机构建议意见,以此提升辖区机构合规能力,促进辖区私募机构高质量发展。
下一步,北京证监局将根据《方案》运行情况天津股票配资,探索推进试点机构名单调整和试点内容的优化、完善。